晋中市发布广告风险提示规范网络商业营销行为 合规创造价值 诚信方能长远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6 阅读: 次 【字体: 】
近日,为规范网络商业营销行为,提升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广告合规意识和能力,晋中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全市网络营销活动主体(含网红、探店博主、各直播间主播)发布《规范网络商业营销行为的广告风险提示》,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市县级主流媒体网站公众号进行宣传。
《提示》强调,无论是在短视频、图文笔记还是直播过程中,凡属于商业广告的都要确保“广告”标识醒目、清晰,避免误导消费者。《提示》还对禁止发布的广告内容、发布前需要进行事前审查的广告类别、涉及代言和推荐以及医疗美容、教育、金融、房地产、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发布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相关违法行为后果进行警示;同时对广告活动主体如何进行自查提出建议,要求广告活动主体加强对《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网络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前要建立广告内容三级审核机制(文案→法务→发布)。
下一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树立监管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别是“涉老”“涉小”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出重拳、下重手,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坚持规范秩序和促进发展一体推进,通过开展“广告合规助企百家行”行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强化广告合规意识,帮助经营主体准确把握合法广告与违法广告之间的界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广告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