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决定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3 阅读: 次 【字体: 】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纠正不适宜企业名称决定书
(市市监)名纠决〔2025〕第1号
江苏三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
经查,江苏三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不符合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要求,属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依据《不适宜企业名称纠正办法》(晋市监规发〔2024〕6号)第六条、第九条,请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名称变更登记前,我局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