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和顺县国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05 阅读: 次 【字体: 】
2025年 第12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和顺县国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5年全市药品流通环节第一轮第二批交叉检查发现,和顺县国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左权县德仁堂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药品经营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上2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期间暂停药品经营活动)。以上企业整改完成并通过当地县(区)局现场复核检查后,由县(区)局报市局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